發文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1日 |
標 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開展“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宣貫執行工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環辦函〔2022〕146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4月21日 |
各市生態環境局,廳各處(室)、各直屬單位、各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根據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辦〔2022〕26號)有關工作部署,我廳結合部門職責,在全區生態環境系統組織開展“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宣貫執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為指導,組織我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企業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法制意識,提升干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水平,充分發揮新安法對保障轄區環境安全的基礎作用。
二、組織領導
(一)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成立“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廳各處(室)、各直屬單位、各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二)各市生態環境局比照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成立“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內容
(一)開展新《安全生產法》社會性宣傳,提升學法用法氛圍。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實際,一是在本部門辦公場所張貼或懸掛新《安全生產法》宣傳橫幅、掛圖、海報、專題展板;二是組織職工自行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各類媒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及其解讀;三是在本單位網站發布新《安全生產法》全文及相關解讀內容;四是根據自治區安委會有關活動部署,鼓勵本單位職工參與新安法系列知識競賽和新安法課堂宣講活動,提升學法用法積極性。(廳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機關大院,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各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負責本單位范圍;各市生態環境局自行安排)
(二)深入開展新安法教育培訓,提高守法意識。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職責,在日常監管管理工作中督促指導核與輻射、危險廢物處置等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將新安法納入包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內的全員宣貫和培訓內容,督促企業參與自治區安委會組織開展的新安法系列知識競賽、新安法課堂宣講活動、新安法延展類宣傳活動,組織開展本單位職工學習新安法活動,讓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了解、明確新安法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提高守法意識,保障生產安全。(自治區、各市核與輻射、危險廢物處置領域監管業務單位負責)
(三)將新安法納入生態環境執法依據,嚴格環境執法。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職責,將新安法納入生態環境執法依據,明確執法檢查重點事項,逐項開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環境安全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通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徹底整改,嚴格執行閉環管理。在對重點企業的檢查中實行“執法告知、現場檢查、交流反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的執法工作模式,加大分類分級和雙隨機執法力度,推進“互聯網+執法”應用,開展異地交叉執法,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和行刑銜接,嚴厲打擊環境安全違法行為。(自治區、各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單位負責)
四、實施時間
2022年4月至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各項宣貫執行活動負責人,保證各項活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到位,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宣貫活動深入開展,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傳達落實,統籌推進。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傳達到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并在生態環境安全檢查工作中將新安法的宣貫執行情況作為檢查內容,確保安全生產宣傳執行工作與各項工作統籌協調推進。
(三)認真總結,按時報送。請固體處、輻射處、執法局、環科院、輻射站、海洋站、固管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各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各市生態環境局認真總結相關工作情況,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將本單位宣貫執行工作總結報送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聯系人:黃捷、張晶;聯系電話:0771-5773641、5773647。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安法宣貫執行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關聯文件: